根据《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方案》要求,结合招聘工作进程,现发布我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及现场考核安排。
一、人员范围
通过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心理素质测评及现场考核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已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人才招聘-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mueh.com.cn/rczp/jdx/gkzp/index.shtml)发布。
二、资格复审及现场考核安排
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3月19日10:00。
现场考核时间:2026年3月19日13:20。
地点: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三楼报告厅(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51号)。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现场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请应聘人员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一)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原件。
(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佐证材料:
1.取得中国境内学历学位证的,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学位认证材料;
2.取得境外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在学证明。
(四)招聘计划中“其他要求”有明确要求的,请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要求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需提供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具有博士后经历的,需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或博士后出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26204101临床科室、26204102临床科室、26204104眼科专病联合诊疗中心岗位,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需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个人简历一式5份。
(七)每人准备不超过一分钟中文自我介绍。
四、咨询电话
022-86428834 殷老师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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